为提高教师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本校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评细则如下:
一、考评内容及标准:
对教职工德、勤、能、绩四方面进行考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德20分、勤20分、能30分、绩30分)另外奖分计入考评。
(一)德:20分。即师德教风,附师德教风考评制度。
(二)勤:20分。
A、日常考勤10分。以教师考勤制度为依据。
B、工作量5分。按学期初竞争上岗或学校安排为满工作量。
C、业务培训、外出活动、校内活动5分。
1、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各种培训,有学习记录及心得体会、反思、感悟。
2、参加校级、镇级、区级、市级各种会议情况(以记录与学校安排人员点名为准)
3、学校规定的活动,升旗、例会、集会、义务劳动、文体活动、集体劳动、放学站队、课间操等。
4、上述情况教师未请假,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三)能30分。
以教导处制定的《付山小学教学常规要求及考核办法》为依据,包括教学计划、总结,备课,课堂教学,听课,辅导学生,作业批改,教科研,读书笔记和教育随笔,成绩考查八个方面,采用过程性检查及终结性检查相结合,最后折算得出总分。
(艺术教师及科学、微机教师辅导学生和作业批改项根据课外小组活动情况考查)
(四)绩30分。
1、期末考试:以本次考试各班三率和(平均分+及格率+高分率)第一名为标准分,与第一名相差3分以内(包括3分)绩均为30分,另外按名次奖励。与第一名相差3—5分,绩为25分。相差5分以上者,绩为20分。
一人上双班或两学科者,教学成绩按班单独核算,然后取双班或两科平均成绩为最后成绩,奖分的计算方法为名次奖的平均分*1.2。
2、关于音体美微机科学教师的考评成绩:
音乐教师:完成学科教学任务,期末由教导处抽测学生。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好各级文艺演出,第一学期保证校队有一台文艺汇报演出,节目保证有4种不同形式;第二学期以镇文艺演出成绩为准;视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教学成绩。
体育教师:完成学科教学任务。第一学期按区秋运会成绩考评,前三分之一名次30分,中三分之一名次25分,后三分之一名次20分。第二学期以学生抽测达标率为准,达标率80%以上者绩为30分,80%—90%(不包括90%)绩为25分,80%以下绩为20分。每学期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好小型体育活动。
美术教师:完成学科教学任务,期末由教导处抽测学生。负责协助学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展板、成果展示等准备工作;每学期收集和积累学生各种美术作品(剪纸、手工制作、绘画)各40件,学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教学成绩。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作品展示。
微机教师:有微机兴趣小组,正常开展活动。学期末学校对3—5年级学生进行抽测,根据抽测情况确定教师教学成绩。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电脑制作等比赛,视获奖情况奖分。
科学教师:完成学科教学任务,期末由教导处抽测学生。组织好各种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根据学科特点,开展研究性学习等,视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教学成绩。
二、奖分:
1、考试成绩奖。期末考试成绩第一名奖5分,第二名奖4分,第三名奖3分。(只限与第一名相差3分以享受此奖励)参加镇统考的班级仍按此奖励。
2、音体美微机教师:参加镇区比赛为A级奖5分,如无比赛,积极组织参加其他形式的比赛,视比赛成绩进行奖分,最高奖分为5分。
3、辅导学生奖: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根据参赛人数和获奖等次或获得优秀辅导教师奖按突出贡献奖1-5分,最高奖5分。
4、各种比赛奖:(包括优质课、课件制作、基本功比赛、演讲、教学设计等)校内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8、0.5分。镇、区、市、省、国家级比赛每高一个级别增加1分。观摩课按一等奖计,如有同类比赛按最高奖。
5、论文加分:
论文评奖: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镇级论文比赛酌情加分。优秀奖按三等奖减0.5分计。
论文发表:则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6分计。(必须是教育部门组织和认可的,或者教育刊物、报纸等)如果出现双作者,加分按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
同一篇论文计最高分,论文加分15分封项。
6、信息宣传:各级教育网站宣传每条0.5分,3分封顶;网站发表教育随笔,每篇0.5分,2分封项,学校网站每篇0.2分,1分封顶。《音体美报》由学校信息员投稿,不再加分。
其他报纸刊登、广播媒体等进行的信息宣传,区级一条2分,市级一条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长篇报道或通讯增加1分,10分封顶。
7、荣誉奖:通过努力取得的荣誉,如名师、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教学精英等,适当奖1-3分。其他荣誉,按考核成绩确定或学校安排的,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等,不再进行奖分。
8、班主任奖:按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加3-5分。
9、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秀:
1、未尽到职责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学生发生重大受伤事件及违反校规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无故旷工一天者。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4、闹不团结、搬弄是非、挑拨他人关系者。
5、罢课、无理取闹、酒后滋事、纠缠、恐吓学校领导,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
6、本学年内没有一篇区级以上获奖论文的。
7、德勤能绩有一项考核在最后的。
高新区付山小学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