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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6日 07:40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为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总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现有16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教职工1684人,本、硕、博在校生17771人。学校是辽宁省人民*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人民*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

十年磨一剑,自2011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以来,学校倾力打造出一支训练有素、敢于拼搏、实力雄厚的足球队伍,先后获“全国大学生女足联赛(高水平组)第二名、全国大学生女足五人制锦标赛第二名、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大学女子组第三名”等奖项20多项,2018年受教育部指派赴美国进行中美大学生女足文化交流活动,学校培养的多名队员先后入选女子足球国家集训队、五人制国家队、中国大学生女足国家队等,为全面推进国家足球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计划、范围、项目及专业

招生人数:0-22人(以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

招生项目:男子足球、女子足球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学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共分为“学校报名”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两部分:

1、学校报名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学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未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公示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24:00结束

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表》(见附件),并附带考生相关材料(见下表)的扫描件一同发送邮件至sylugsp@163.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2022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序号内容及要求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封面及内容页(电子证书有效)
3秩序册(封面、运动员姓名所在页)
4成绩册(封面、运动员姓名所在页)
5主力队员证明

注:以上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扫描或照片均可,要求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2、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统测并填报“沈阳理工大学”院校志愿,未填报院校志愿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文化课单独考试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报名,并按其要求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学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本校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全国统测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示合格后,学校方能录取。

2、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在全国统测中成绩优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全国体育统测成绩,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3、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经全国统测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学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4、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全国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六、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其他说明

1、学校将对合格考生名单上报 “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和体育训练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3、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招生就业处 024-24686088
体  育  部 024-24681728
监督举报*:024-24686156
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110159)
学校网址:http://www.sylu.edu.cn

沈阳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7.5;专任教师102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450.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880.2元;图书141.8万册,生均图书73.6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采用“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改革省份)

种类2

(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101

经济学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经济学

5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兼

经济学

5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兼

经济学

5200

4

050201

英语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5

050202

俄语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6

050261

翻译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7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6

理工

物理

理学

5200

8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工

物理

理学

5200

9

071202

应用统计学

4

3-6

理工

物理

理学

5200

10

080202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1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2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3

080205

工业设计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4

080207

车辆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5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6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7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8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19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0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2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3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4

080703

通信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5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理学

5200

26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理学

5200

27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8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0

080903

网络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3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4

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32000

35

081801

交通运输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6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7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8

082104

*工程与爆炸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39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40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41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42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43

082801

建筑学

5

4-7

理工

物理历史兼

工学

5200

44

082901

安全工程

4

3-6

理工

物理

工学

5200

45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3-6

理工

物理

管理学

5200

46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7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8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9

120801

电子商务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50

130310

动画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5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住宿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年,二等2750元/年。同时设有临时性助学金,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理工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提供部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该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合并批次的省份在本科批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该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按《沈阳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高水平运动队

按《沈阳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3)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联系方式

联系*:024-24686088   

官方网址:http://www.sylu.edu.cn

微信平台:sylu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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