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无忧 > 高考教育 > 大学信息 > 正文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

更新:2023年06月19日 00:50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

湖南文理学院是民办还是公办

怎么界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

是否是教学时间里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

第二课堂是相对课堂教学而言的。如果说依据教材及教学大纲,在规定的教学时间里进行的课堂教学活动称之为第一课堂的话,那么第二课堂就是指在第一课堂外的时间进行的与第一课堂相关的教学活动。

从教学内容上看,它源于教材又不限于教材;它无需考试,但又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部分。

扩展资料:

第二课堂能够培养学生与人相处、与人合作的能力,这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群体规模不断壮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渴望进一步增强。在这种形势下,学生社团得到快速发展,呈现出积极、健康的态势,反映出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未来教育的四大支柱是教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其中,与人相处、与人合作、与人共同生活,被看做是学会生存的重要前提。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第二课堂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

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以“光与能源”为主题,设置“太阳能动力赛车”和“太阳能驱动的电光源”两个参赛题目。自2008年7月公布竞赛题目及规则以来,共有来自全国21所高校的134个参赛队报名参加。经过层层选拔,最终16所高校的41支参赛队成功晋级全国决赛。
决赛分三个阶段进行:实物外观评审、实物竞赛和答辩。6月29日晚18:30,在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展厅,由浙江大学信息学部主任刘旭、南京理工大学陈延如、上海理工大学陈家璧、浙江大学陈立铭、中国计量学院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院长金尚忠、浙江大学信电系副主任杨冬晓以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学院院长秦烩斌等众多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各参赛队的比赛实物模型进行评审。
30日上午,在紫金港校区东操场举行实物竞赛。浙江大学教务处处长刘向东老师主持了比赛开幕式,信息学部主任刘旭老师、光电系党委书记张为鄂老师分别致词,竞赛委员会秘书长郑晓东老师介绍了赛程规则,学务处副处长李磊老师宣布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开始。
经过紧张而有序的比赛,最终浙江大学“老乡组”代表队和华中科技大学“光动能”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另有8支参赛队伍分别荣获二、三等奖;详细获奖名单附后。
本次竞赛得到了浙江大学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浙大之光照明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生辉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计量学院光学与电子科学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惟学无际,际于天地。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举办,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培养锻炼光、机、电、算一体化系统设计与开发能力的良好平台,同时也为全国各高校大学生之间架起了学习沟通的桥梁。同学们通过竞赛,不仅锻炼了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也加深了各高校学生间的交流,增进了友谊。 共有70所高校的536支队伍在网上报名参加“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截至理论方案提交截止日期,共收到61所高校提交的335份理论方案。理论方案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阶段。网络评审阶段,将335份理论方案分成多组,每组方案分别送三位专家进行网络初评,组委会汇总各位专家的评分,计算出每个理论方案的初评分数,按分数高低从335个理论方案中选拔出55个方案,进入第二阶段的理论方案答辩评审;答辩评审要求各参赛队提交10分钟的PPT,并要求配方案介绍录音,答辩时间5分钟,采用远程*答辩。答辩评审于6月26日-27日在浙江大学举行,来自于不同单位(学校)的五位老师组成评审小组。
经过2天的激烈角逐,“基于太阳能的光电导航搬运车”和“光电智能导盲器”两个赛题中,分别决出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和优胜奖10名;10所高校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2年8月10-12日,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隆重举行。本届竞赛的主题是“光与信息”。旨在加强全国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提供光、机、电、算一体化系统设计与开发能力的实训交流平台,构筑全国光学工程学科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大学生之间交流学习的桥梁,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届竞赛由中国光学学会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福建省光学学会协办,福建师范大学承办。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由题目一“基于光电导航的无人驾驶智能车”和题目二“激光反射法音频声源定位与语音内容解析”两个比赛组成,分别进行了“万好杯”理论方案竞赛和“欧姆龙杯”实物作品竞赛。
在先期举行的“万好杯”理论方案竞赛中,全国70所高校提交了426个理论方案参赛,共评选出了25个优秀理论方案奖。
在“欧姆龙杯”实物作品竞赛中,全国共有57所高校派出了155支队伍参赛。竞赛由作品展示、实物竞赛和理论答辩等三个环节组成。经过两天紧张激烈的角逐,在题目一的比赛中,华南师范大学CNX队、长春理工大学长理之光队、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小young队、长春理工大学勇士队等4支队伍荣获一等奖,另有8支队伍获二等奖、16支队伍获三等奖、19支队伍获优秀奖;在题目二的比赛中,长沙学院Hubble队、国防科技大学光语者队等2支队伍荣获一等奖,另有4支队伍获二等奖、8支队伍获三等奖、15支队伍获优秀奖。本届比赛中,另外评选出3支队伍荣获“最亮风格奖”, 6支队伍荣获“最优展示奖”。此外,北京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沙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国防科学与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和浙江大学等11所高校荣获“单位优秀组织奖”。
颁奖暨闭幕式由竞赛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委员会副主任、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李晖教授主持。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信息学部主任、竞赛委员会副主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刘旭教授,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竞赛组织委员会主任李敏教授等领导、全体专家出席了颁奖暨闭幕式。
第四届
2014年8月4 - 6日,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在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三号院隆重举行。本届竞赛的主题是“光与测量”,旨在通过光电竞赛平台,云集全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及其相近专业的在校学生,通过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展示才华,突出能力,注重实践,精诚团结,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为学生的创新思维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进而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本届竞赛由中国光学学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联合主办,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湖南省光学学会协办。  8月5日上午,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沈志宇少将,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教育长曾淳少将,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共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大学郁道银教授,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光电教指分委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刘旭教授,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共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技大学明海教授,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教务处处长雷勇军,教育部光电教指分委副主任委员、天津大学葛宝臻教授,教育部光电教指分委副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长、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秦石乔院长,教育部光电教指分委秘书长、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秘书长、浙江大学刘向东教授,欧姆龙通灵自动化系统(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顾颖颢,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委姚炳洪,以及全体竞赛评审专家出席了隆重的开幕仪式。  竞赛委员会秘书长刘向东教授主持开幕式。沈志宇副校长代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致欢迎辞,郁道银教授、刘旭教授分别讲话,主席台领导和嘉宾向参赛学生代表赠送了《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赛题解析与作品集锦(2008-2012)》一书,沈志宇副校长宣布竞赛开幕。  本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由题目一“基于光电导航的智能移动测量小车”和“复杂表面物体体积的非接触光学测量”两个赛题组成。  本届竞赛全国共有63所高校派出了238支队伍参加竞赛。竞赛由作品展示、实物竞赛和理论答辩等三个环节组成。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在题目一的比赛中,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超影队等6支队伍荣获一等奖,另有12支队伍获二等奖、55支队伍获三等奖;在题目二的比赛中,福建师范大学旋风队等4支队伍荣获一等奖,另有8支队伍获二等奖、37支队伍获三等奖。本届比赛中,另外评选出3支队伍荣获“最亮风格奖”, 6支队伍荣获“最优展示奖”。此外,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四川大学清华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天津大学等10所高校荣获“最佳组织奖”。  8月6日上午竞赛举行了颁奖暨闭幕式。颁奖及闭幕式由竞赛组织委员会秘书长、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秦石乔教授主持。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教育长曾淳少将,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共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大学郁道银教授,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光电教指分委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刘旭教授,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共主任委员、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技大学明海教授等领导,以及全体专家出席了颁奖暨闭幕式。  颁奖仪式结束后,明海教授首先对本届竞赛进行了讲评。他对竞赛的举办进行了高度的肯定,并祝贺竞赛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奖代表福建师范大学林佳敏同学和南京大学王顺老师发表获奖感言,感谢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为竞赛做出的细致入微、卓有成效的组织保障工作,感谢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为大学生创造了展示才华和交流沟通的平台。最后,由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教育长曾淳少将致闭幕词并宣布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圆满闭幕。
第五届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将于2016年8月下旬在电子科技大学举办。

其他信息: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

2020年7月6日,从湖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正式获悉,湖南文理学院等5所普通高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本吗 湖南文理学院的高等教育办学始于1958年建立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后汇聚了常德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常德教育学院、常德市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常德艺术学校各自的学科专业优势,1999年升本,2003年更为现名,至今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十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 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学校设有文史与法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制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金融工程、环境科学和风景园林55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 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 中外合作办学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94 第七条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和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市、自治区),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笔试成绩需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笔试成绩需100分以上(含100分)。高考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市、自治区),按150分制折算。英语口语不作要求。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普通文理类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体育类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降分提档、择优录取。除特殊情况外,预科阶段不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生在修完预科阶段相应课程,经考核合格、符合结业条件者,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其转段专业录取遵循以下方法: 按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预科阶段两学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期综合分+第二学期综合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确定转段专业。 若综合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外语分数高的学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时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时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当学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则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我校将通过快递物流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 第三十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二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5.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 第三十三条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以上就是高考无忧整理的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高考无忧。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的历次竞赛”相关推荐

栏目推荐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20

2020高考无忧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