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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郸城县一高录取分数线 2021年河南周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3年07月02日 17:08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年郸城县一高录取分数线 2021年河南周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郸城县一高录取分数线 2021年河南周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启动2023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计划:俄方免学费,国...

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促进中俄两国人文交流,鼓励更多中学生选学俄语,为中俄合作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拟从我省开设俄语的普通高级中学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俄罗斯*奖学金渠道派往俄罗斯留学。为此,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启动2023年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罗斯留学支持计划。

在推荐名额方面,原项目学校商丘市第四高级中学3人、周口市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4人、鹿邑县第三高级中学校4人;外语类高中可推荐2人;其他开设俄语的高中可推荐1人。

在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方面,选派类别为本科生,留学期限60-72个月(含预科),具体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留学人员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俄方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资料图

推荐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国内普通高级中学正式注册的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外语为俄语且成绩优秀。

3.被推荐人须参加高考,原则上高考成绩需达到河南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若高考成绩未达到一本分数线,但俄语成绩达到120分或以上(总分为150分),亦可视为合格)。

4.被推荐人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良好的交往沟通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接此通知后即组织辖区内有关学校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各校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教育局通知有关学校组织被推荐人于2023年2月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2月16日网上报名截止。网上报名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除网上报名外,各教育局还要通知学校,指导被推荐人在2023年2月6日登录俄罗斯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3月6日完成对外联系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如未及时提交或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责任自负。

关于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中俄*奖学金(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仅供参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关于启动2023年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罗斯留学支持计划的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25)并自行下载《2023年中俄*奖学金(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仅供参考)》。

在受理方式上,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全省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于2月17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须注明人选名单的公示时间和网址链接)、人选名单(需排序)和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并将学校推荐意见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根据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向俄方推荐留学候选人,最终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被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的,不再安排派出事宜,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留学候选人须在派出前参加2个月的俄语、国情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免费,时间一般为暑假,届时候选人会收到培训部通知),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的,不予派出,回原录取高校学习。

据了解,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在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5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须到国内录取高校完成报到手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一年)。赴俄后先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考试后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未通过的,原则上须回国,回院录取高校就读。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被录取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安排。本项目赴俄留学人员完成本科学业后可申请继续在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也可选择回国就业。

2021年河南周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郸城县一高录取分数线 2021年河南周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 #中考# 导语】 从周口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2021年河南周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初中: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

(一)报名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http://gzgl.jyt.henan.gov.cn/zk/ ,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加分申报,各初中学校为中招报名和加分审核工作责任主体,此项工作由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其中,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分别由周口市教体局体育卫生艺术科和装备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市、区)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各县(市、区)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二、志愿设置及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考生一律通过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 http://gzgl.jyt.henan.gov.cn/zk/ )进行网上填报。

(一)面向全省招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二)面向市、县(市、区)招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第一:面向全市招生的班有:

1.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和淮阳中学的国际班;

2.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淮阳中学、商水县第一高级中学、项城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宏志班;

3.校园足球实验班。

第二: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分配生志愿。

第三:普通高中学校设置2-3个志愿,学生自主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6月15日-19日。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志愿设置,加强学生志愿填报管理,各普通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志愿填报程序。

三、录取

(一)招生计划

市教体局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各学校实际招生能力直接分配到学校(见附件4),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坚决杜绝起始年级产生新的超大班额。招生计划原则上一次性下达。

分数线划定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招生计划的1:1.1确定。

(二)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高分优先原则,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三)录取时间和办法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1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实验班。

2.面向市、县(市、区)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第一批次:国际班、宏志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第二批次:分配生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15日。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6---20日。

各县(市、区)及中心城区各普通高中根据全市录取时间安排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录取办法为:根据系统设置,市教体局统一投档,县(市、区)教体局和高中学校依据志愿、计划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时,严格规范招生和学籍注册管理。在学籍建立时,必须做到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和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同步建立,不得遗漏。严禁降分录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对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填报志愿的学生招生录取;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未经录取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为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交费的考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

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各普通高中必须对未录取的考生于7月22日前退档。今年将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并补录,各县(市、区)教体局应及时将征求志愿的相关信息通知考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于7月23-24日填报征求志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体局将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相关政策

(一)切实做好分配生录取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落实分配生制度,将优质高中的分配生计划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要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逐步扩大分配生比例。今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生的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已达到或超过50%的不得降低比例。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就读初中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考生;二是初中应届毕业生;三是三年内没有转学且人籍一致。

各初中学校应于2021年6月底前将符合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名单在就读学校张榜公布并上报县(市、区)教体局。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认真做好分配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配生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县(市)域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域内招生,中心城区(含淮阳区)的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市、区)、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生源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否则,一律不注册学籍。

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以及提前招生等违规违纪的民办普通高中,将视情节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下一年招生资格。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中招平台。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县(市、区)教体局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县(市、区)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市教育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不准招收复读班的规定,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为新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县(市、区)教体局要积极争取本县(市、区)*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实行市级统筹协调,县(市、区)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全省中招考试方案,指导和监督各地考试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考试机构负责中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个学科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本县(市、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1.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县(市、区)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每个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认真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书》(见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县(市、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和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各县(市、区)要依托省中招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市、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根据今年招生政策调整内容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个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县(市、区)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县(市、区)具体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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