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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体育院校库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02:42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体育院校库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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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中心),

省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录取期间,有关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调整相应计划。

二、招生院校

甘肃省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等学校: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各院校招生专业详见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三、报考资格

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规定,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报考程序与资格审核

(一)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报名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35号)执行。

(二)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招生学校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报名时,需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必须出具考生运动队等级证书原件、参加体育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册(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

(三)招生院校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要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招生院校对报名资格审核、校考项目组织和录取过程负全责。

(四)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于4月20日前上传合格考生数据库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n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确认合格考生信息。

(五)经审核后的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招生院校网站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专业测试安排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其中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田径、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沙滩排球、冰雪等11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上述项目不再组织高校校考。报考上述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由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注册、报名、交费。其中,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12:00,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间。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二是由考生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具体办法由各高校确定,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资格审核。

统一测试的时间、地点安排、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发布。测试结束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安排,有关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自行下载测试成绩。

专业统测结束后,招生院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合格考生限额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除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田径、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沙滩排球、冰雪等11个项目以外的运动项目专业测试方式由招生高校负责,具体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须提前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六、文化课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水平运动队有关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组织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凡符合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至10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交费。4月8日12:00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见附件2),考试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考生可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根据发布的考试要求参加考试。有关高校可于5月14日起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关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不得为追求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录取要求。

七、志愿填报

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录取必须填报高考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所报志愿投放电子档案。

八、违规处理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违规违法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点须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对于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政策规定的高校,取消其下一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

九、有关要求

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要周密细致地组织好专项考试,严格选拔考务工作人员、测评专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安全实施。

招生院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准确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

2.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安排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https://www.ganseea.cn/html/tzgg/8102.html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2023体育院校库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2023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3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2

在陕招生代码:8103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学校网址: http://www.xhtu.com.cn

招生咨询*:029-38028999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总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现代化课堂、国内领先的高新科技一体化实验室集群,智能化、产学研一体的现代化校园正引领学院向国际化大学标准迈进。

学院 学习 德国高新技术人才理念,培育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强、具备复合交叉知识结构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财经 商贸大类、教育与 体育 大类和文化 艺术 大类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新科技学科专业群。学院目前已经形成西安 理工 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领衔的百余名教授和博士为核心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院80余个实验室组成的校内实验 实习 基地,学生实践教学得到保障,动手能力强,在同类院校中优势明显。

学院与中国百强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等30余家企业签署 就业 合作协议,学生实习合作协议、项目承担和开发合作等协议,保障学生就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陕西 省西安市西咸新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办等部门组成,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拟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我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土木建筑大类、装备*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和文化艺术大类等7个专业大类共28个专业。

第十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对“普高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400分),满分600分;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200分)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400分),满分600分。

第十四条 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23年3月11日至12日在我院进行现场测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 考证 ,并参加相应专业类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 面试 ,笔试200分,面试200分,总分400分。主要从考生品质与学习态度,志向与兴趣爱好,文体艺术口才等特长、独立性和实践性及组织能力等诸方面综合能力和职业技能进行综合测试。

(二)三校生。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现场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9:30-11:30、14:00-16:00两场。满分20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文化素质测试,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笔试+操作考试”的形式,满分4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200分,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200分,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9: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办法,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折合成综合分,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成绩库,并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六条 我院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7:00,我院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按成绩库中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本校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中学等信息。

首次报送的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如果我院招生计划仍有缺额,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学院将在已上报成绩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录取,并将预录取考生信息在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招收条件的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我院对考生免试入学资格进行审查,相关工作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执行。

第十七条 首批录取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的 新生 到校报到注册时间为4月17日17:00前。

第十八条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普高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400分),总分6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类划定 分数线 进行录取。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200、180、160、14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总和取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400分),总分6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类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

对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进行考核。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于 高考 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对进档的学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普高生”和“三校生”统一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 学费 ”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助学岗位并发放补助200元—1000元/月。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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