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无忧 > 高职高专 > 招生计划 > 正文

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12月10日 07:19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整理了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人数">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人数


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城市学院2023招生人数为3500人。

本科生招生的专业方向有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招生名额为3500人,重点招收北京高考生源。录取分数是根据北京高考生文科分数线确定,近3年分数线在570-590分左右。

有关北京城市学院的信息补充:

1、北京城市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建立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位于北京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入选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1984年3月,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学校前身是海淀走读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北京城市学院。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城市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

3、据北京城市学院2020-2021学年科教学质量报告显示,学校总占地面积131.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50万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45亿元;拥有图书馆2个,拥有纸质图书215.29万册;学校设有10个教学部,62个本科专业,3个高职(专科)专业。

学校有专任教师1023人、外聘教师918人,本科在校生21418人。

4、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馆藏图书200余万册;设有12个教学单位;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2000余名。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588

学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大路12号

邮政编码:102433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设在学校教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或者高招办公布信息为准,同时也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录取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依旧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和院长签字章,与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 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招生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章 考生体检标准

第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的,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七条考生被录取后,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新生,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10-81303630

传真:010-81303630

网址: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监督小组

监督*:010-81303027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0年6月1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网络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网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校址: 河北 省燕郊经济开发区高楼镇(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 就业 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 特色专业 。

2.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市)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我校在编制计划时未做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考试 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专业分配原则 分数优先。

3.同分比较原则  高考 改革省份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符合录取规则。

未做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最高成绩,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综合科目单科成绩,顺序依次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符合录取规则。

4.加分政策 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

5.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

6.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1) 艺术 类和 体育 类 文化科目及专业考试科目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控制线,两则均合格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底依次排序,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比较遵循同分比较原则

(2)对艺术类及体育类有统一投档要求的省份,遵循该省统一投档原则。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男生身高174—184CM,男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女生身高162—172CM,女生体重标准为:【身高(CM)-110】±【身高(CM)-110】×5℅】;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7.其它规则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2.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 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标准执行。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为10800元/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为10800元/年;

证券实务专业为9500元/年;

空中乘务(两年制)(空乘、地勤)专业为14800元/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为9500元/年;

软件技术(Java开发工程师)专业为10500元/年;

计算机 应用技术(UI与多媒体交互)专业为10500元/年;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运维、Hadoop大数据开发)专业为10500元/年;

广告艺术设计(全媒体运营)专业为10500元/年;

学前教育专业为9500元/年;

休闲体育 专业为11000元/年;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方向)专业为9000元/年

社区康复专业为9000元/年

2.住宿费:6人间2800元(人/年),4人间3500元(人/年)。

3.教材资料费(多退少补):广告艺术设计专业1000元/年,其余专业700元/年。

4.杂费(一次性):800元,包括军训餐费、军训服装费等。

5.退费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民【2012】1号)。退役士兵教育经费按《京民安发[[201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统一设立的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等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2800元,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报到相关要求 新生需按照入学须知相关要求,准时到校报到。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学院逐一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等材料,并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010-61595668/61595685;010-61590456(传真)

学院网址:

微信公众号:bibtwx

咨 询QQ:2234139246

E-mail:1746767542@*.com

第十七条 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高考无忧。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北京民办高职院校招生 2022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栏目推荐

安徽专科学院排名 安徽高职

安徽专科学院排名 安徽高职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相关文章

安徽专科学院排名 安徽高职

安徽专科学院排名 安徽高职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20

2020高考无忧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