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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12月16日 06:27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整理了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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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 福建 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 高考 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2013年4月起,学院由民办非企业转制为事业单位。

三、2022年高职分类考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2年录取工作,学 校招 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原则:

(1)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面向高中生招生的专科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省招委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3)根据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

(4)录取时,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于的院校专业 志愿 。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22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7)学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2022年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收费项目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具体分专业 学费 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 证书 ,毕业证 书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学院网址: ,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0592-6276779。

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仅适用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

第一部分 学校名称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5)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 福建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20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2021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现设有八个 二级 学院:信息与*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与 艺术 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40个高职专业。在编教职员工62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08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全日制在校生13439人。

三、学校地址

(一)主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中路5号,邮编:364030。

(二)天马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南路346号,邮编:364030。

四、办学层次、学制与办学类型

(一)办学层次:专科

(二)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四)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22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部分 招生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及身体健康要求

一、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批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录取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专业。

考生入学后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或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部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费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字43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7200元/年,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66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按照龙岩市发改委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 毕业 要求的,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 证书 。毕业证 书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分 奖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生源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待毕业后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三家银行。

二、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 励志 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4500元/年;困难,每生2800元/年。2.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300元/年。

三、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每生每学期500元至1200元。

四、应征入伍学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 毕业生 ,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我校复学、退役一年后(含一年)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六、毕业生 就业 补助金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 考证 、 面试 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2000元/人。

七、绿色通道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 新生 ,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部分  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九部分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

咨询*: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0597-2751453

投诉*:0597-2756318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联系部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中路5号   邮政编码:364030

第十部分 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二、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招生 工作 ,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 艺术 类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和性质

1.学校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4)

2.学校地址:漳州市大学路2号

3.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4.层次: 大专

5.标准学制:三年

6.主管部门: 福建 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漳州市人民*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批准,正式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2005年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获评“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2012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4年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8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 成功 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单位,获评“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2021年被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五条 招生录取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委会负责本 校招 生工作;招生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主要为执行教育部及省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七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口齿清楚,举止端庄。

2.身高:女160cm及以上;男170cm及以上。

3.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无明显体味;行走自如;无明显内、外八字,无纹身。

4.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

(备注: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此专业。)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条 各专业考生都无须参加英语口试。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 新生 的原则是:以各省当年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 福建省及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各省的 志愿 投档模式。其中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考生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所报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先后排序。

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其中福建省录取原则如下:

(1)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未实行“新高考”省份的录取原则如下: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及文件要求确定调档比例。

专业确定办法:专业(类)投档,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第八条所规定的相关条件。请不符合该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此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精神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 及退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为便于收费,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规定为: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学生临 毕业 前,学校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 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第七章 学生资助

第十七条 奖助贷标准

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努力 完善和规范“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减免、绿”为一体联动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学校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

“奖”—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校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学校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校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校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校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

“助”—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依据“贫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特别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等*兜底资助对象)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对一般贫困学生每人每月补助28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

“绿”—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期间,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城乡居民医保

我校全体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缴费和*补助组成。2022年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助标准不低于650元/年.人,具体按上级通知为准。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第十八条 毕业生补助

毕业生 求职 创业 补贴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

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经个人申请,福建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给以2-10万资金资助,具体资助方案按福建省有关文件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主要用于补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大学生 公考、考级、 考证 、专升本、就业 面试 等,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毕业生;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业成绩预期达到毕业水平。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各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历 证书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0596-2660766、2660582

申诉、举报*:0596-2660988,邮箱:zzyjjs@163.com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招生联系邮箱:zzyzsb582@sina.com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大学路2号

邮编:363000

录取查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招生办公室代为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高考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福建高职院校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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