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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2月04日 07:47 高考无忧

今天高考无忧小编整理了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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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为4月9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采取赋分制,分值:每合格一门赋10分、不合格赋5分。

普通类考生须参加校测,实施方式为上机测试,满分250分,考试时间为4月9日,考试时长120分钟。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申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特长生招生办法)。

考试内容:

1、综合知识(60%,主要为:人文与自然科学常识、语文基础、数学基础、外语基础、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及常识等)。

2、生活技能(40%)。

艺术类考生无须参加校测。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申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特长生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或提交体育、艺术类证书)考生须参加校测及加试,时间为4月9日全天,地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加试形式与内容见学校招生网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加试总分300分,合格线180分。

以上内容来自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2023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可登录该校招生网站查看。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62年,初名常州市勤业机电学校,1980年更名为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2000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批准由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和常州市电子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立。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充满现代气息,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常州高职园区,占地1,042亩,建筑总面积32.03万平方米,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319人、全日制留学生83人,教职工819人。

设有软件与大数据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智能装备学院、数字创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产业工匠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大学外语部、体育部等4个教学部。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高考 普招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 体育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学校简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58年,位于 江苏 常州。学校是中国特色 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和育人成效50强。设有7个 二级 学院,40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

第五条 录取考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并 考试 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录取规则

1. 普通类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

2. 艺术类、体育类

(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高职(专科)批省录取控制 分数线 ;

(3)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或体育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

3. 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4. 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十八条 江苏省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

1. 面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荣誉奖励、特长、技能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荣誉奖励、特长、技能择优录取。

2. 面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文史类、 理工 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普通文理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若再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若仍相同,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再相同,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3. 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体育类专业4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文件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价费[2006]185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贷、减、补、帮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与帮扶体系,统筹来自*、社会、学校等不同渠道的资助资源,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渠道、多途径资助与帮扶。

1. 学费 减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3. 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

4. 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5. 学校奖学金:最高可获得奖学金2000元/年

6. 少数 民族 学生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

7. 企业奖学金以及其他类别的奖学金:1000——5000元/年

8. 勤工俭学: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9.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最高12000元/年,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与家长共同到当地的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400-8817-519

监督*:0519-86332028

官方微信公众号:czgc1958

电子信箱:zs@czie.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1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公办示范性高职院校,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学生 就业率 和 就业 质量名列前茅,近年来,连续荣获“ 江苏 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按各省 考试 院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百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要求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普通类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1、当投档分相同时,“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2、当投档分相同时,“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3、当投档分相同时,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 社团 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助学金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订了专门的资助政策,同时年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对于建档立卡等各类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费减免。详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0519-86335008、86335009

招生传真:0519-86335009

招生监督*:0519-86335028

微信: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高考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考试时间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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