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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更新:2024年02月07日 08:04 高考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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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加强管理”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1.总体目标:

一是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合理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2.主要任务:有4个方面

一是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二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三是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呈现。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新高考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录取方式。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考生以院校专业组而非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志愿,其组内的选考科目要求须完全相同。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最迟2021年上半年公布。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省教育厅公布的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是,根据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卷面分的统计分步确定的比例,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再依据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按等比例转换法则将考生的卷面分转换为等级分,等级分起点赋分为30分,一分一档。有一点可以肯定,考生在某门科目中的成绩排序,转换前后不会发生变化。

四是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要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的方式进行。

3.加强管理。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和规范高考加分管理4个方面确保高考综合改革规范有序。

4.保障措施。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推进。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考试招生安全管理,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高校与高中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及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同时,要求宣传、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必要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改革。特别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综合起来看,我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符合国家要求。如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二是充分借鉴试点经验。把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夏季高考以本科为主,春季高考以专科为主;对选择性考试科目按等比例转换规则进行等级赋分;夏季高考采用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模式。三是与同期启动改革省份同步。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均采用“3+1+2”的选考模式;选考科目“1+2”的赋分方式,“1”即物理、历史均采用卷面分;“2”按A、B、C、D、E 5个等级进行等级赋分。四是体现广东特色。如合格考成绩“一考两用”,切实减少学生考试次数和减轻考生集中应考压力;考试次数和时间安排与现行的考试一致,没有增加考试的次数,没有改变考试的时间,保持了稳定性和延续性;英语一年两考,听说考试1次、笔试1次,与我省现行做法一致,但是听说分值增加到20分;思想政治等4门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办法,对每个等级人数比例和每个等级的等级分区间,根据我省考生规模及实际的实证模拟研究作了调整优化。

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如下:

2023年广东春季高考分数线是385分。春季高考是缓解夏季一次高考对考生的压力,带给考生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高考。有利于延缓社会就业的压力,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促进高校加快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革。

春季高考与传统的夏季高考不尽相同,其主要特点有两个方面:首先,高校有了更多的自*。在招生计划上有调节权,生源质量好、学校条件许可,可适当扩大招生名额。

其次,考生有了更多的选择权。除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外,凡符合有关规定者均可在夏季高考之外再选择参加春季高考。

考试命题方式不同。春季高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和部分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夏季高考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不同。春季高考考试科目由知识、技能两部分组成。“知识”部分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专业技能(230分),总分750分。考试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考技能,5月份考文化课。

夏季高考考试科目为“3+x”,即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一)、综合(二)。其中,综合一是:政、史、地。综合二是:理、化、生。总分750分。考试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学生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经注册录取完成学业后所享受的待遇完全一样。

广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请广东的考生注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工作通知,考试时间为1月份,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广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通知”,仅供参考。

广东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但不得兼报。报名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试和证书要求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7-8日。

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

(二)证书要求

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

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

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3.退役士兵考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

(三)考试费用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规定。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参照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03〕12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四、招生计划编制

各院校“3+证书”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总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25%。

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

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五、志愿填报

2023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投档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

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三)征集志愿

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时间安排

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尽早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

(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

(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1. 2023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

2. 广东省2023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广东教育考试院。

以上就是高考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2023广东春季高考录取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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