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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2月08日 00:13 高考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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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2021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代码

国标码:12872,浙江省招生代码:0060

第五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0571-56700017。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二条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对实施非专业志愿直接投档招生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六章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0571-56700035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

3.学校网址:

4.招生网址:

5.招生咨询QQ:800028758

6.学校官方微信:hzvtc-wx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毕业证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与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合作学校相应的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2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 江苏 省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7,江苏省招生代码1231。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一号。

第四条 学校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 双高计划 ”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创办于1964年,占地1100亩,学历教育在校生1.3万余人。设有8个 二级 学院和37个招生专业、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和6个省级研发中心,坐落在两汉文化旅游区,南依风景迤逦九里山,北望碧波荡漾九里湖,山水相连、人文荟萃;校园芳草萋萋,环境幽雅,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生源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

①已参加2022年普通 高考 报名,且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②考生需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与时间

①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②报名时间:第一轮:2022年3月9日-11日,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第二轮:4月13日9:00至15:00。

③网上报名网址:考生既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进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④网上报名流程:登录网站→填报专业 志愿 →确认提交

第十三条 考试办法

考试内容:凡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校不组织校测或 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我校,由我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1.进档考生的确定办法

考生报 名人 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考生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数量,从多到少依次进档;当出现合格数量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门学业科目考试合格顺序排序,依次进档;如再相同,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得分依次进档。

考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只要参加10门学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则全部进档。

2.对进档考生分配专业

对提前招生进档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计划数,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类别中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匹配专业,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如遇同分,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得分。

考生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政策性加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转换成分数,语数外合格每门转换成90分,不合格每门40分,其它7门课程合格每门转换成70分,不合格每门转换成30分,据此计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政策性加分:①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④自主 就业 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3)综合素质得分:①担任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得15分。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得1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得10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得15分,地市级获奖得10分。④参加 社团 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每参加一项社团活动或者志愿服务得5分,最高得10分。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本人在研究课题组内担任组长得10分,组员得5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 农林 类2200、医学类6200、 体育 类4800、 艺术 类6800、中外合作办学类150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500-1500。

第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奖助贷政策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勤、助、贷、减、补、免”助学体系,不断提升“精准资助”工作水平。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新生奖学金(最高10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4300元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减免学费政策,学生奖励、资助面达50%以上。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

①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0516-85782200。

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对取得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坝校区)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花乡校区)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分校)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我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布。

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内蒙古自治区调档、录取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北京市投档考生需满足我院招生专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我院2022年(外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河北、辽宁: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

(2)其他省份:不需要选考科目。

第十九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通信技术、信息技术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安徽考生:参加安徽省艺术类统考模块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第二十条 我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密云分校住宿费每年1450元(男生),900元(女生)。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在校内设立个人奖学金、特殊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单项奖金为80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大赛,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体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获得特殊奖学金。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学院网址: www.bit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5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高考无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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