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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2月10日 09:01 高考无忧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高考无忧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977

学校地址: 福建 省福安市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中职 毕业 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宁德市人民*主办的闽东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学校溯源最早的前身校为创办于1934年的宁德市农业学校和创办于1939年的福安 师范 学校,已有88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人才辈出、影响深远。学校总占地面积523亩,设有新能源与智能*学院、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政部等8个 二级 学院(部)。开设了涵盖装备*、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文化教育等领域及新兴经济社会亟需的34个全日制专业,其中面向全日制招生的专业27个,成人教育招生专业12个,在校生总数6000余人。学校先后荣获“省级第一届文明校园”“宁德市文明校园”、福建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校团委获得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2016年1月被透选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的建设院校,2017年11月、2018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与整改回访检查。2020年获批宁德市对台交流基地,2021年获批福建省政协港澳台侨交流基地,青拓产业学院、新能源科技产业学院分别入选福建省第二批、第三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助力闽东乡村振兴》入选省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项目并被推荐参评全国第三届省属高等院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项目。

三、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招生资讯?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 校招 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信誉。

3.招生监察*: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593-8986321

五、录取规则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择优录取,尊重考生 志愿 ,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1.高职分类招考录取时,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六、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闽价费〔2012〕356号文),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年72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生退费严格按闽价〔2005〕135号文执行。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由福建省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2.我校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 书 及入学须知。

八、入学、助学及毕业

1. 新生 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准 考证 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外,还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途径完成学业。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

2022年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学院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对口升学专科及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62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 裴忠泽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同泉路1081号  邮编:037049

网  址

电  话:0352-2186878  18735207007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

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转段计划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一)面向全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四)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高考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校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招生录取

我校招收的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生五年均在本校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按照相关办学协议,“3+2”专科后二年转段到我校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及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标准收取。学校公寓管理费600元/学年,参加高考和对口升学录取的学生学制三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小学语文教育,2600元/学年;小学数学教育,2600元/学年;小学英语教育,4000元/学年;学前教育,2600元/学年;现代教育技术,2600元/学年;小学教育,2600元/学年;体育教育,3000元/学年;音乐教育,5000元/学年;心理咨询,4000元/学年;中文4000元/学年;大数据技术40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40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 奖助措施

(一)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二)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

(三) 勤工助学:学校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机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2年6月8日起实行。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 福建 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767(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东路1995号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 高考 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 艺术 职业院校,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特色,同时涵盖文、艺、经、管四大类实用专业技能教育的综合性院校。

学院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指定为“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全国首批五所“中国特色院校重要案例”等。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自建院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礼乐成人,有教无类”的理念为引领,以“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专业艺术人才。

三、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招生投诉*:0592-3668022

3.录取规则:

(1)我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常规 志愿 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

中职 毕业生 录取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2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 毕业 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2)第一阶段(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征求志愿录取。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钢琴、古筝、打击乐等方向,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包含声乐(流行)、吉他、电贝司、架子鼓、键盘等方向。

(5)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2022年我院录取的各专业 收费标准 按学院网站公告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资助待遇

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时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 证书 ,毕业证 书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在 学费 、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就是高考无忧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高考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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