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主要专业:
      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高考 填报志愿 时, 河北 科技大学 理工 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奖学金名称: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 指导思想: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 等级设置、比例、标准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 奖励人数比例为全院学生总数的 31%,其中:

    一等奖 1000 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 3%;二等奖 500 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 10%;三等奖 300 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 18%。

    第五条 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根据有关协议确定。

    第三章 评定条件、评定时间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时间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连续 学习 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 体育 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评课程的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3.三年级下半学期须通过 四级 英语 考试 ;

    4.当年没有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注:对不符合条件 1 者只能获“学习优秀奖”,学习优秀奖奖金额度为同级奖学金额度减 100 元。对不符合条件 2、3、4 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

    第八条 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的条件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第九条 评定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要求在次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评审完毕;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协议评定。

    第四章 评定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  评定程序 :

    1.各学部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 工作 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2.各学部将评定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

    3.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处领取各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 评定方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采取以班为单位,按应评名额,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选取。专项奖学金由提供奖学金者和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定。

    注:1. 毕业 班不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年度奖学金用于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文明离校奖,奖励优秀大学 毕业生 以及其他毕业活动费用。

    2.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

    二、学生评优的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关于优秀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比例:优秀三好学生占参评学生的5%。

    2.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 努力 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院、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三好学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在综合测评的前 20%以内。

    第十三条 关于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比例: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15%。

    2.评选标准:品学兼优,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工作成绩突出,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前40%产生。

    第十四条关于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集体的 15%。

    2.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有理论学习小组;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遵纪守法。

    3.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当学年班内无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卫生不达标 宿舍 ;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

    4.评选程序:院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由学部组织联评,省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由学部将参评材料报学生工作部进行联评,最后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奖学金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只授予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的奖励额度为 200 元。

    第十七条 本奖学金及评优办法自2020—2020 学年开始执行, 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二、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助学金设置情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冀财教(〔2020〕53 号)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资金由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下达。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所需资金根据省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每生每年 4000 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二等每生每年 3000 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三等每生每年 2000 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程序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九条 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级评议

    由辅导员、班干部和同学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个人申请、班级意见和申请人所具备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评议出本班级的国家助学金。

    3.学部审核

    由学部 书 记、学部团总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组成评审小组, 对各年级评出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然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报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审批

    由学院资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对各学部上报结果,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议,评出国家助学金,并将获得国家助学金人员名单公示。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 励志 奖学金。

    三、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简介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Polytechnic College of He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首批确认,由河北科技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 独立学院 。学院成立于2020年,现设有招生专业62个,在校生13000余人,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 艺术 学6个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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