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主要专业:
      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
      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相信大家选学校的时候都非常看重学校的环境,以及教学条件,那么2020年招生简章具体内容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也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32  

    第五条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邮编:250103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  

    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学校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惠鲁商业学校。学校栖身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毗邻蟠龙山风景区,依山傍水,绿树花草掩映。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开设5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4564人。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对招生工作实施纪检监察。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综合素质高、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考生,须取得我校2020年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8.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9.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科类普通专业4800元—5280元每年,理科类普通专业5000元—5500元每年。其中专业注册费按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标准收取,课程学分学费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特困生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资助;三是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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