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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学生毕业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2、5%的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科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在我院设立的各函授院校成人本科,继续深造。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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