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二十六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7000—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如国家及省政策有所变动,最终以国家及省有关文件为准。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20高考无忧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