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600元(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每生每年644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20高考无忧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